出卖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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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残忍

季庸

连日有人论及冬赈及捐棉衣,颇有所感。恰好今天出外,在我所住的一条虽然名曰大都市而实在脏得像猪栏狗窠的街道上,除去随地可以遇到的在“内有水龙头,禁止小便”的墙脚下,哗啦哗啦溺个不歇的人们外,便是挤塞不通的菜摊。穿行于道烂泥淖似的人群中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叫化子,拖了一个装有小轮的板车,上面卧着一具有似僵尸的中年汉,两条腿没有了,只有一段肉棒伸在外面,另外一个年青一点的人,用喑哑的喉咙在叫唤着,要求别人给他们同情。我即使还有点恻隐之心,可是不知为何,一见了这穷凶极恶的表演,也只好瞥然而过,不敢伸出“怜悯之手”了。

不料再走过去,在菜摊一边,更有比这个离奇的玩意儿。五十左右岁的女乞丐在一旁伸手要钱,贴身却跪着一个十二三岁面黄肌瘦的女孩子,端着一只木瓢,在嚼着满口的稻谷,木瓢中盛的也是这个,女孩眼里好像还有泪痕,木瓢一边,已有“慈善家”放了十几张一千元的票子,好像成绩已经不错了。

我的心动了一下。这女孩吃饱穿暖的事且不谈,做母亲而肯让自己的女儿表演吞糠秕,借此敛钱,恐是不大容易有的事。聪明的所罗门王用杀死幼儿以断定母亲的真假,是真母亲当然会痛哭流涕的。母性之伟大在此,可怜的母性值得我们帮助也在此,若是牺牲了亲女儿带了泪(可能是因为不肯而被打的)变这种把戏,这母亲恐怕身分上大有问题,那些钞票能否带给作女儿的以温暖,则尤其不敢定矣。

中国人也许是最喜欢欣赏残忍的,所以杀人必须在云阳市口,示众,而大盗愍不畏死,亦以“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自豪,“出红差”时,满坑满谷,以为稀有的热闹,新闻记者必拍一照以为题材,这都是铁一般的事实。别的国家在五十年前就秘密执行死刑,好像我们熟视无睹,改良司法是一回事,看好汉又是一回事。两者可以不必混为一谈。司马迁的文章虽好,像《刺客列传》那么“感君恩重许君令,泰山一掷轻鸿毛”的记载,把杀头自刎当作家常便饭,实在也不是什么好事,日本人以切腹自鸣得意,什么赤穗四十七义士等,然而好勇斗狠终于召致不戢自焚之惨,我觉得“二刀流”的武士道委实没什么了不得,虽然有一股矫戾的忠义之气。一个民族不能以博大宽仁和平中正奠定广大崇高的基础,总有点“飘风不终朝疾雨不终日”的感觉,至少我是如此,也许我的神经太衰弱。

北方有些乞丐专门在冬天吞食硫磺,至春热发,遍身溃烂,卧在街头,赚慈善者的援助,事实上他们有了钱却去买白干酒和薰猪肉吃,再多了便下赌场,此一事也;还有街头卖解者,至最后一场,必有刀杀亲子,支解八块的表演,看者如不睹此,总觉得不算过瘾,此又一事也。两者的目的与方法都是一样,利用人类好奇心引起变态同情,以达到骗钱的计画。对于啼饥号寒者,应该“绝少分甘”,人饥己饥的去从事,岂止同情和救济,直应看作自己的病痛,张横渠《西铭》讲得好,“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自然不该有刻薄的挑剔,然而若受了作伪者的欺骗,也就等于受了别人的剥削,蠹虫们多得一分,即真正可怜人少受一分,也是不能不加抉择的。

而且这衰老的民族,到这时已是百病齐发,若没有清热解毒的正本清源之剂,以止息许多内在的隐患,危险正在不堪言者。即如社会上可怜虫如此之多,若一问谁为为之,孰令致之,恐怕残忍二字,又不限于令女儿吃糠这一点小事了!呜呼,尚何言哉!■


(原载上海《申报》1948年1月12日,第9版“自由谈”。黄任鹏、宋希於先生提供。宋希於先生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