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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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赋

纪果庵

用笔来发泄了所感,且在白纸上印出来,算来也有十年的历史了。因之每次看到自己常用的一枝笔,便有许多感触。

我是喜欢用钢笔写字的,可是却非常反对钢笔字。用毛笔写字,是东方特有的艺术,从字的挥洒中,可以看出人的个性、遭际、学识以及种种,甚至能推断一个人的未来;在美术史上虽然把中国字分了许多派,什么六朝呀、晋唐呀,苏黄米蔡呀等等,实际上没有一个人写的字会和另外的人相同的,也恰如人的面孔和历史一样,没有同型的复制品。钢笔字就不行,那是偏于机械的没有灵魂的玩意儿,古代希腊罗马或文艺复兴以来,始终没有一位以写字艺术出名的先哲,由此就可以知道使用钢笔的民族,对于字的看法是根本与我们不同的。

然我们毕竟被钢笔征服了,不用说西服阶级在襟袋都插了一只漂亮的“金笔”,就是长衫分子也很喜欢把“瓦特曼”“帕克”装在口袋里,或夹在襟头纽扣之一隅。劣笔会不客气的流出它的含蓄,Fountain pen ink是肥皂洗不掉的污渍,于是一般人在酒痕之外,又多了墨痕,而且,很多的机会,小绺把你的笔当作对象,在“巴司”与电车上给你失去一件宝物的惆怅。话虽如是,钢笔仍是与赤金的表练点缀在洋场公子的身边,所以,钢笔字固非美术品而钢笔却以美术品的资格而存在。这两天报纸的分类广告中登载征求新式“帕克”及出售“真正蓝宝石全套帕克”者甚多,这差不多可与什么“浪琴手表”,钻石戒指,玻璃背带之类,一起作为投机大少的炫耀工具了。

然我则又异是,我之用自来水笔,完全是为免去旧式毛笔之麻烦。盖我乃慵疏的人,对于写字,虽有偏好,而涤砚洗笔,倒是毫无雅兴的,像永禅师“退笔成冢”那么,想想苦头也吃得可以。从前我因不耐磨墨,随便在墨盒里注入一点“一得阁减胶墨汁”就用起来。说是减胶,实际上胶还是加的,故不久墨盒的丝棉便胶得“硬化”了,笔呢,也变作坚如铁石的一枝锥,中国绘笔的别号叫毛锥子,下等水笔的名字也常常称作“小毛锥”,刻在笔管上,那真是一些不错了。到这时写字将感到很大的困难,墨盒如果加上水,就成极不调匀的黯淡色彩,笔则要五六小时工夫才能泡开,多半已经没有尖颖,而成了秃头。我又有个习惯,顶不爱用羊毫,而高兴硬度极高的狼毫,不得已也要水笔或兼毫。实际那里会有纯粹的狼毫呢,锋端几支刚毫禁不住三五笔就脱落了,于是我的笔就加速度的被抛到“退笔冢”去。某一时期,我在半年中要用掉一打的狼毫,平均起来,每两周弃掉一枝,那时大约是每枝两角钱,多半在北京西四牌楼一家名叫“丹明庆”的南纸店买,现在呢,在“荣宝斋”买一枝“戴月轩”的起码货也要十元钱!所以,毛笔固然给我以一挥之乐,其苦正复相当。若是写文稿,拿起笔写上一两百字,也许因为放下,再作不知何时,如果拿出笔来是颖脱墨枯,文思不由得随着气愤跑了,还是用一枝钢笔画画便利得多。像知堂老人那么,总是用中国毛边的稿纸写着很雅洁的毛笔字,确也可以羡慕,但你要知道,这必须在纸笔之外,有着苦雨斋那种幽洁与闲逸,而且在写稿之前后,亦绝未计较每千字几块钱。闲暇乃是艺术品产生的最高条件,这是不容忽略的。

如是,发明自来水笔的瓦特曼就功德无量了。看见自来水笔,起初我这乡下人竟是莫明其妙的。话要回到廿余年以前去,大约我刚刚从草昧未辟的农村到小城市去上中学罢,活心子的铅笔已很流行,水笔尚少见。就是有,也是非常劣等的用装着气球的玻璃管注射墨水的东西,一两块钱可以买一枝,中看不中用,旋下笔套,墨水总是流不出,偶一流出,又是弄得淋漓满纸。这种经验,大致卅岁左右的朋友都有过。记得熊佛西有一篇话剧叫《洋状元》,说留学生回国将自来水笔叫做“自来电枪”吓人,读者每以为形容过火,其实亦有几分真实呢。我的第一枝自来水笔是从北京商务印书馆买的,这牌子叫什么“Citizen”,也是从美国定制的,刻了Commercial Press的名字,价钱则是当时认为很了不起的三元钱。这笔随我不到三个月,就被朋友曹君借着带在身边,骑车出外兜风丢失了,可见公子哥儿的想法乡下人也有,我似乎很和曹君吵了一通。第二枝笔一直到中学毕业升大学的前半年才买,价钱如旧,品质稍好,这笔竟用了两年多,后来大约是不小心失落了。从此有很长时期不用钢笔。民国廿年以后,我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去做事,为写文章作字方便计,每学期都买着一个一打的“波罗”笔尖和狼毫带去,我觉新波罗笔尖比任何自来水笔都妙,因为它圆润而细巧,写出字来可以有锋芒。现在这种货色也很少了,但代用的笔尖却都仿效着它的样子。我可以在毛边纸或连史纸的讲义上用波罗笔写蝇头细字。他们看了,都以为咄咄怪事,我的经验,是一打笔尖和狼毫用完,一定就放假了,我的笔也停止活动。

对于商务的各种杂志上和上海报纸所登的“帕克”广告,心里未尝不羡慕,但价钱由十余元而三十余元,虽然宣传着真空管的各种妙处,也到底不敢问津,而不得已求其次的办法,又不甘心,这便是许久不使用自来水笔的原因。一年春天因某种机缘到天津去,在那里买了平时喜欢的Zeiss照相机,也终于以七元钱买了一枝副号的Parker。五光十色的笔杆很可以让人心爱,算起来我用这枝笔写了不下三十万字。自事变以后,它已经不知沦落何所,每一想起自己仅有一点书籍和剪存的文稿之丧失,心中总不免添若干空虚。

没有一枝随身的笔真是讨厌了,臂如旅行远方,带了笨重的墨盒,砚石,毛笔,那除非有坐头等车的资格。前些时我看见沈启无兄在旅舍还用自家的砚石,墨,写毛笔字,颇惊诧他好整以暇的风度,在我是无论如何作不到的。故当我生活一安定下来就是去买一枝可以用的笔。在太平路某书店里刚好有广告揭示着,于是我看见一枝半旧的“瓦特曼”笔和真空管的“康克林”。瓦特曼笔我不甚有好感,因为样子陈旧而笔尖又太硬,但那天晚上不知为什么定要选定了廿五元一枝的它而藐视着三十五元的Conklin,不然,三年前的价钱,到今日亦可大大赚它一笔了。

“瓦特曼”好像老成持重的绅士,不多走一步,也不肯轻易脱去长袍马褂,而其作事之稳妥则永远如一。可惜我不曾用它写过文章,因为那时闲暇太少,腾不出时间来捉弄。这笔的最大缺点就是夹子太松,在衣襟上极易脱下,不知为什么制造者老不想改良,总是一枚铁批片两根钉钉在笔杆上,看着也不雅观。后我的职务稍微轻闲些,又从报社拿到一百多块钱稿费,在一个夏天的午后,马上跑到一家“钢笔公司”——这是与一个水果店开在同一门面的“公司”——去买了心仪已久的“帕克”,价钱是$145。我在前一年的冬天,虽到此地来两次,每次都详细的看了这些“高等货色”,但因为价值的超乎意想而迄未问津,实则彼时的硬纸牌上却写着$135呢。对于笔尖的选择,我舍弃了Fine而取Medium,仿佛这也有点代表着人的个性,就是笔夹,我也不高兴金黄的一种,而选取了白色金属的了。从此时起,我算是有了打破纪录的高价的笔。

而高价的笔也不免终于太广告化,臂如拿Parker笔在中国纸上写字,就没有Waterman那样流利方便,起初我疑心是自己的一枝不行,后来问过许多人,都是相同。所以普通写信或便条,还是不方便的,因为以今日报纸和道林纸的价钱,有时对于一張信箋的价钱不免也要问荷包的,且此种笔在劣品的报纸上都不能表现其优异性,即如我写此小文,也还是选取了日本制的十行廿字诘的道林稿笺,而未用七百字一张的金星公司出品也。

还有因为笔夹的弹力好,就很喜欢带在身边。西装既与我无缘,在短衫袋中,时常因为鞠躬如也的原故,笔套子悬下来,把笔身落入袋内,大量的墨水渍入布内造成墨痕,我的夏季的衣服,这种成绩很不少。

昨天会到一位朋友,因为欣赏扇头的字谈起现代学生写字的事来了!我很奇怪现在的学生自来水笔之普及——几乎人手一支。而他们的字体呢,也是千篇一律的让人看了莫名其妙的杜撰体,较为通行的行草体废而不用,好像在他们之间通行着另一种字体似的。我们觉得三十岁左右的日本人写字,尚有晋唐风味,而中国则已经完了,十年以后,自来水笔也许会葬送整个中国的写字艺术。苏东坡曾慨叹三钱鸡毛笔之拙劣,盖古代制笔的技巧确是不大行的,我见汉代居延笔的照片颇似今日洋画涂色笔,而正仓院的唐笔,亦大如我乡豆腐店老板写流水帐之工具;宋明以后工具渐渐进步了,技术亦遂登峰造极,不过盛极而衰,清朝人写字已经不行,今日更因工具本质的根本变异而大改旧观了。对于一个躭古的人,这也是不胜感喟的事。

在中央商场陈列的Parker标价是$1800了,我为我的Vacumatic而骄傲,因赋之。


注①此字疑有误,但不知应为何字。

(原载《文友》1943年第5期,并收于上海太平书局1944年4月初版《两都集》。纪英楠先生校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