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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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录考

—— 满洲入关前史之一 ——

纪庸

满洲于明万历二十九年成立黄、白、红、蓝四旗。同时,构成旗单位的“牛录”也成立了,一牛录有三百人,成为一个小军团。唯一旗究有若干牛录,似尚未确定,仅以之为旗构成单位而已。后来领土扩大,部民增多,四旗更增编为八旗,即万历四十二年添设之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是也。这时才决定每旗分五甲喇,每甲喇分五牛录,八旗兵制,至此正式完成。其后,八旗的制度,虽有种种变迁,牛录总是旗的基本单位。牛录之名,后改佐领。至于这名称的由来,满洲实录万历二十九年辛丑条云:

“是年,太祖将所聚之众,每三百人内,立一牛录额真管属。 此前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依照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管,□1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汉语,大箭)额真(汉语,主也),于是以牛录额真为官名。”

这种风俗,本是游牧民族通有的,譬如多桑蒙古史中所记成吉思汗大狩猎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样,而且后来就以这种十人一队的编制作为军队的基本单位,所以有百夫长、千夫长一类的名目。满洲也是游牧狩猎的民族,很可能受到这种影响的。

复次,牛录之下虽是后来规定统率三百人,起初数目是不定的。其来源可能是满洲部落中的“族”和“村”(村也可以叫“寨”)。满文满洲实录,把牛录的前身唤作“穆昆”(族)或“嘎山”(村)。满语,同血缘族为“哈拉”,比“哈拉”范围更大,也就是一个大族,叫作“穆昆”;至于“嘎山”,则是以地为单位的团体,自然,在这种以“地缘”为单位的村寨里,难免也有“血缘”存在。

究竟怎样由族、寨改编为牛录?要明了此点,不妨参照一下吉林外记(卷三)“满洲蒙古汉军”条,虽然所记是满族入关后的事,但未尝不可资以推测入关以前:

“伊彻满洲,率族众来投者,遂编其穆昆达为世袭佐领,阿拉哈穆昆达为世袭骁骑校;率所属来投者,遂编其嘎山达为世袭佐领,法拉哈达为世袭骁骑校。﹍ ﹍穆昆达汉语族长也,阿拉哈汉语副也,嘎山达乡长也,法拉哈达里长也。”

由此,可以知道牛录就是由“穆昆”和“嘎山”直接改编的,“达”就是“长”的对音。不过早期的满洲,对于未经开化的女真部族,如何加以改编,倒是很难考查的。我们只能充分明白一个原则,即牛录乃是从族或村转化而来而已。至于在改编中,是保持了旧组织,还是另起新组织,必须有更多的资料才能明白。下面所举的朝鲜李朝实录,可以说明一部分,而且可以说明,这种转变过程,不只是军事的,同时也代表着社会的发展。

朝鲜李朝实录对于原始满洲的史料保存了不少。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成立四旗设置牛录的事,也可以略略窥知。如宣祖实录(卷二三)二十二年十月条,记自建州卫入朝鲜的逃人述说云:

“左卫酋长老乙可赤兄弟,以建州卫酋长李以难主等为麾下属,老乙可赤则自中称王,其弟(思尔嘎赤)则称船将,多造弓矢等物,分其军四军:一曰环刀军,二曰铁锤军,三曰串赤军,四曰能射军。间间练习,胁制□2胡,从令者馈酒,违令者斩头。”

宣祖二十二年即万历十七年,当努尔哈赤起兵征服苏完、栋鄂、雅尔古三都之次年,为其势力逐渐发展的时期。他已经自称为“王”(按即老乙可赤),并编成四军。此种军之编成,或即后来四旗的雏形乎?

宣祖二十八年(万历二十三年)朝鲜派往满洲的专使河世国,对满洲军情曾作如下的报告:

“老乙可赤麾下万余名,小乙可赤麾下五千名,长在城中,而常时习阵千余名,各持战马著甲,城外十里许练兵,而老乙可赤战马七百余匹,小乙可赤战马四百余匹,并为点考矣。”(宣祖实录卷六九,二十八年十一月)

这里所说努尔哈赤和他弟弟一共有一万五千兵,最可注意的是“长在城中”一句,大约长是首长的意思,其说详下。

河世国使满之翌年,朝鲜又派军官申忠一赴满,对满洲军情作更进一步的窥探。他的报告见宣祖实录卷七十一,二十九年正月条。这一次的报告很详细,而且连满洲政治社会一般状况也加以记录的。关于军队分布的:

“一、外城中,胡家才三百余;内城中,胡家百余;外城底,胡家四百余;

一、内城中亲近族类居之,外城中,诸将及族党居之;外城底居住者,皆军人云。”

努尔哈赤的城,分为三部:内城、外城、外城底。其总户数为八百余家,而外城底2的四百余家军人,大约就是河世国报告书中所云:“常时习阵者千余名”的兵丁了。至于住在外城的诸将,当然就是“长在城中”的“长”。申忠一对诸将的性质,更有如下的报告:

“一、奴酋诸将一百五十余名,小酋(思尔嘎赤)诸将四十余名,皆以各部酋为之,而率居于城中。”

城中居住的诸将,实即各部落的酋长。他们带了本族、本村的壮丁们,集结在城中,採战争待机的形势。努尔哈赤所属诸将百五十名,其弟所属者为四十名,既为申中一所亲睹,当较可信。

既有这些小部落,亦即小军团,一定要有个组织。满洲实录万历二十一年努尔哈赤与叶赫战,“令诸王大臣等,各率固山兵,分头预备。”“固山”恐怕就是等于“旗”的军团。关于此点,申忠一报告云:

“一、正月初四日,胡人百余骑,各具兵器,粮饷数斗许,建旗出北门,乃烟台及防备处掷奸事出去云:旗用青、黄、白、赤、黑,各付二幅,长可二尺余,初五日亦如之。”

此处所记的五色旗帜,很可以推想是代表五个军团。而且,后来的四旗,除黑色以外,其余完全与这里的颜色相同,可以证明万历二十九年四旗之设,实以此五旗为嚆矢。

按照前述申中一的报告,努尔哈赤兄弟共有军队一万五千名,部将二百名,如果平均分配起来,每一部将所带的士兵是七十五名,比一牛录统带三百名的数字相去甚远;则前述由部落转化为牛录不无可疑。因此,对于那时部落的详细情形,有详细加以考察的必要。

明代女真族的部落尚是原始状态,组织甚小。每一部落,有一酋长指挥。朝鲜李朝实录端宗实录乙亥年三月条有“鲁山君日记”,对此记录甚详。据报满洲部落可分大小两种,小的不满十户,大的可有数十户,每户平均有壮丁二名。小部落壮丁或不足十人,大部落也有在百名以上的。但以五十名以内的中型部落占多数,这是明初的调查,其后满洲族的部落逐渐增大,朝鲜世祖十年,有一从建州卫巨酋“李满住”那里逃来的人,述说着建州卫的实况,“李满住”的部落有百余家,军百3余名;“蔚牛歹”的部落百余家,军百余名;“赵三波”部落二十余家,军四十余名;建州左卫巨酋“童仓”部落百余家,军六百名;建州右卫巨酋“甫下士”部落百余家。军六百余名。(见世祖实录卷三二,十年二月;同书卷三六,十一年五月)。可是到了次年又有从建州逃来的人,却说“李满住”管下不过三百人,“赵三波”部下也如此(同书卷三七,十一年十月)。大体上,此时建州女真各部落的组织,总是大得多了。唯至明成化时,因遭受明室的讨伐,大族巨酋,相继分散。例如李朝实录成宗元年自建州卫逃还一鲜人述及李满住之子“甫乙加大”之部落,仅存八九家,壮丁十五名;“兀古大”之部落三十余家,壮丁四十余名;“之乙仇伊”部落二十余家,壮丁三十余名;“锄从哈”部落七家,壮丁十余名(成宗实录,卷七,元年八月)。又同书卷三九,成宗五年二月记一鲜人被建州女真捕去,于行路时亲见其部落小者不过十户,大者三十户左右云云,均可为证。

我们可以约略知道努尔哈赤勃兴以前,满洲的部落全是很小的。至努尔哈赤强大以后,满洲部落的情形则见于申忠一氏的报告。申氏所经满洲部落,判明户口者,计共四十七个,户口最小者一户,最大者百余户,然仍以三十户未满的小部落居多。据申氏的报告,四十七部中,共有酋长二十二名,分配起来,约每酋长统辖两个部落。总户数为八百七十户,则每酋长辖四十余户,而每户的壮丁平均数,照上述“鲁山君日记”的报告,为二名;又朝鲜成宗实录卷五二,六年二月,有一个叫“松古老”的中国人,他和他同逃的人,差不多都是一家包括了“妻一人,子二人女一人,中国女子一人”。为什么满洲人的家庭人口都这样少呢?盖当时女真习俗父母兄弟是分居的,男子一达壮年,即距离父母,另立一户,财产也加分割。申忠一所看到的满洲人,大约就是此种小家庭,故每户壮丁平均不过两个。而四十七部、二十二名酋长,每酋长所统壮丁适为八十名左右。

由这个就可以计算努尔哈赤的部下将官所带的兵丁数目了,他们弟兄两个部下的酋长共约二百,兵士总数为一万五千,一酋长(即将官)所带恰为七十五人,与前面一酋长统带八十名壮丁之数极为相近。恐怕由部落的壮丁,演化为努尔哈赤的将官及兵士,其原始状况就是这样的。

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所成立的四旗,下设牛录,其牛录确数已不可详,至万历四十二、三年顷,由四旗扩充为八旗则牛录之数,确系二百名(一旗五甲喇,一甲喇五牛录,八旗共二百牛录)。此数与二十年前的部将(即酋长)之数恰好相同。按理,此二十年为 努尔哈赤势力突飞猛进之时,当然军队的数目也大大增加,但单位数字与单位内容都没有显异的改变,那么,每一牛录所辖人数之增加,大约就是为了容这膨胀了的人数吧?

既如是,我们可以推想由部落改编为牛录之时,是曾经有过一次大改变的。牛录吸收了村寨和家族的成员,使他们本身组织发生变化,与军事组织相配合,社会经济的组织在那时也应有了划时代的转变。

村寨与家族从来是满洲人的社会经济单位,大规模战斗或狩猎时常常结集在一起,而平时则分别孤立存在。不过,其崩溃的因子早已潜伏,即满洲人常把鲜人和汉人畜作奴婢一事是。

女真人常在辽东地方或朝鲜北边掠夺汉人及鲜人为奴,此种奴隶,把农耕技术传入这尚在渔猎和畜牧时代的野蛮民族,于是使生产方式首先发生变化,因农耕的日见发展,保有奴婢的人财富便一天天增大,此种富有的家族一出现,立刻使原始的部落生出阶级的分化。富有而强大的部落,常想侵略他部,他部为了自卫,而拼命抵抗,在此过程中,奴隶的需要,更感迫切,于是造成循环不已的战争,如汉文满洲实录卷一云:

“时﹍ ﹍ 各部蜂起,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甚且骨肉相残,强凌弱,众暴寡。太祖□恩威并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于是削平诸部。”

大约努尔哈赤征服了的部落,即是后来改为牛录的基本体。当征服的初期,如申忠一所述,把部落的诸将都处在“城中”,这分明是为了弱化他们的独立性的。申氏的报告书中更说:

“一、粮饷,于各处部落,例置屯田,使其部酋长,掌治耕获,因置其处,而临时取用,不于城中积置云。”

这可见部落的酋长,已成努尔哈赤的属官,要替他办理屯田征发粮食。但努尔哈赤为什么不另派管理的人?这就证明酋长在部落中还维持着政治军事首脑的资格和地位。报告书又云:

“一、十二月二十八日(宣祖二十八年,即万历二十三年),到奴酋城外,合抱之木,长可十余尺,驾牛输入者络绎于途,乃外城外设栅之木云。正月初五日,回还时见之,则运入之数,倍于前日。役军则三四日程内部落,每一户,计其男丁之数,分番赴役,每名输十条云。”

此可表示部落庶民的徭役。又如:

“一 、胡人等言:在前日,胡人之凡有出入者,必佩持弓矢,以避相侵害掠夺之患,自王子(指努尔哈赤)管束之后,远近行走,只持马鞭,王子威德,无所议拟。或言,前则一任自意行止,亦且田猎资生,今则既来5行止,又纳所猎,虽畏彼不言,中心岂无怨苦云。”

这是说,努尔哈赤的势力已深深渗透到民间,人民的行动,不再像从前那么自由,而且规定了赋贡,心中敢怒而不敢言!此种势力之渗透,正表示各小部落的破坏与混合。

总之,在万历二十三、四年顷,满洲部落的村寨、家族,已逐渐走向转变之途,后来终于因内在的原因及外来的势力而解体,因有万历廿九年牛录之设立、与“牛录”的军事组织同时,社会的发展也划了一个新时代!


纪英楠注:

【1】 此处之字无法辨识。
【2】 原书影无“底”字,根据上文,此处应为“外城底”。
【3】 此处之字无法辨认。
【4】 原书影为“五”,根据上下文当为“百”。
【5】 “来”疑应为“束”。


(原载《东南日报》文史周刊,1948年4月7日。赵国忠先生提供。纪英楠先生录入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