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语”到底应当拿哪儿的话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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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语”到底应当拿哪儿的话作标准

——对乐嗣炳先生“大众语的标准是上海共通话”的商榷

纪国宣

在大众语论战最热闹的时候,提出大众语到底以什么为标准当然是比较最切要的问题。自然有许多大众语论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或主多元,或主统一—,于是以往国语统一运动所提出来的“以北京话为标准”的说法,也就动摇起来了,最近出版的《太白》(创刊号)有乐嗣炳先生一篇文章,就是主张拿上海共通话作为大众语标准的,乐先生的理由,略述如下:

一、上海最接近新潮流,同时是全国产业中心,有广大劳苦群众,故为一切新语词的来源地。

二、上海是全国文化中心,出版业的总汇,一切外来的新语词,全仗上海来介绍流传。

三、上海是交通中心,最易消灭各地土语,归于统一。

四、上海土音清浊长短分明,较北平为胜。

五、适于音译。

六、北平土音没有浊声和短韵,却多“知、痴、诗、日、儿”等特有声韵。

以上六条,是摘抄要点,欲窥全豹,请读原文。不过作者对此六点,认为有商榷的必要:

第一,说上海最接近新潮流,容易吸取外来新词,我们得先问大众语的“大众”是否光指“新的”,这是一;北平话何以见得不易吸收新的词儿?这是二。假使我们回溯到“新思潮”的历史,怕还是北平□【1】造的吸取的词儿多些,尤其是新的词儿不能算是构成大众语的基本要素,属于近日社会学上的新词儿,往往在大众文学中不记得用得着。比如说吧,“阶级斗争”这总算是新词儿,但是我们作文学作品的时候,何尝用得到这个词。上海虽然有三百多万人口,其中有半数是工人——自然认为有前进意识啦——可是我们要知道三百万与四百兆之比,仍然还算少数,我们不是说大众语须得全国“多数的”大众看得懂听得懂说得出写得出吗?中国大众,怕以农人为本位,我们不便因为提倡大众语的缘故就丢掉了这占全国四分之三的可怜虫不顾哇!譬如乐君所引那一段一个女工的自述的文字,在上海或者可以大多数人都懂(?),但我们将它拿到内地,怕就是个大麻烦。至于北平通行的话,它通行的区域总比上海话还要广些:虽则北平只有一百四十万人口,但是因为历史的关系,江南各地也在流行着“蓝青官话”,所谓“蓝青官话”,还不就是接近北平语的话吗?可是如果我们拿上海土白到北方来说,未有不瞠目结舌者!对乡下老说一声“阿拉弗晓得!”他会懂你的意思是“我不知道”才怪;反之,我们到南方各省说一句“我不知道”,顶多也就是被目为“江北老”,而把你当作“阿木林”罢了,钉子或者不至于碰吧?

第二,大众语的基本,既不建设在新名词上面,而是建设在一种通行广、人人懂的话上面,则乐先生的第二条理由也就不甚紧要;说上海话是介绍新语词的总汇,这我也不否认,但是乐先生要知道北平话也是吸收性极大的一种语言,现在北平话的构成,就是几百年来吸收外族语言以及中国各方面语言的结果,所以对于一种新的词儿,北平话的吸收力殊不见得小于上海,况且北平也是“轮轨交通”的所在,(更是所谓文化中心,虽无大规模印刷局,学校之林立是不容否认的。)以现在知识传播之迅速,今天流行于上海,明天或者就到了北平。新词儿的流行,既不是大众语的基本要素,恐怕迟上几天也没大关系吧?何况一个词儿的流行,就是上海本埠,也不见得顷刻之间,三百四十万人都会“毫无隔阂”的。

第三,消灭土话问题,差不多已在前两条提到了。—就是说北平话吸收力之大。—而且用不用土话,现在还正打着没头的官司。作者的意思,土话自然足以助语调之活泼,然若过于滥用,究可使“大众”变“小众”,在必要时用些比较通行的以求合乎一种文学上的“乡土色彩”固无不可,多了总是不太相宜的吧?—这似乎离了题了,现在拉回来,若以消纳土话改变方言的力量来说,怕无论什么地方的话也赶不上北平话,因为北平话是混合了外族的—-金、元、清、… …和中国各方面的方言而成的,所以他有一种“多方性”,这不是光理论可以辩白的,有“铁的事实”作证,那就是北平话的容易模仿和流传□□【2】是。所以说要拿新的词儿缺少来攻击北平话或者还有藉口余地,若拿不能吸收方言来责难北平话,那真是向释迦牟尼哈哈大笑,向海龙王斗宝了!再说,用北平话作标准语,并不是用北平的土话,而是用北平一般社会所流行的语言。否则,那些式微了的旗人所说的纯粹“京白”,简直连我们常在北平居住的也不懂!这也是应该知道的。

第四,作者对于音韵太没研究,不敢妄加批判。不过在中国语言的历史上,大都承认北平话是最进步的话,也就是因为他的善于收容杂音,自己则仪态万方,无往不适。乐先生所说北京音的清浊长短最混乱,是北平话的短处,但作者个人以为正是他的长处;因为清浊分明才显得难念。—在大学讲过的音韵学书不在手头,只记得清浊声是送气语不送气的区别,也不知是否?不过北方人对于这方面确是马虎,然而要叫他分明,其难也就不下于乐君所说的南方人学北平话;实际上考究起来,怕还是南方人学北方话比北方人学南方话容易的多:南方人苦于ㄓ、ㄔ、ㄕ【3】之难念,但北方对于有B、M、K、P、T、Ng、… …收声的入声字也是根本没有的呀。

第五、第六,□□4首先反对乐先生所举的几□□□5,他说上海通行的“司的克”、“密斯脱”、“密丝”是上海的共通语,而兼有译音之长。请问把这样的“大众语”写给谁看,念给谁听?“得风气之先”的上海自然是通行之至,然内地的“庄稼人”,怕不会知道密丝就是“小姐”“姑娘”的。反过来,北平不是也通行着“密丝”“密斯脱”吗?以此为上海语的特长,尤不足论。总是第一我们得记住大众语的普遍性才行,不要以小市民的眼光来衡量真正的“大众”。至于说用上海话译外国语比较碻6切,其实与北平音是五十步与百步之比,根本我们得用罗马字才好一点,用方块字左右还不是那么一回事!而况译音尤其不是大众语的重要成分,把“普罗”翻成“破锣”也跟大众发生不了多大□7涉的。至于北平的ㄓ、ㄔ、ㄕ、ㄖ8四特殊音有时在拼外国音时反倒用得着,如ㄦ9之与R就是显例。

总之,作者的意思还是拥护北平的“共通语”为标准大众语,假使大众语需要有一个标准的时候。上海虽是崭新的都市,但是它的语言却不见得有这老牌子货通行,基础若建设在“因势利导”的形势上,好像老比“硬干”

快点。您以为呢?

一九三四年十月二日于宣化

编者按:要讨论用哪一种“方言”作标准语,根本不应该把“新词”掺在问题里,因为新词不是方言,是全国共有的,无论它是从哪儿入口或在哪儿制成的。一个作过国语运动的人难道连这点常识都没有?不过故意来“转变”一下而已。纪先生认真地来商榷,也只是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不必希望得到什么答复吧。


纪英楠注:

【1】、【2】、【7】原书影此处未印出或无法辨认,不影响理解文意。

【3】、【8】、【9】这三处的“ㄓ、ㄔ、ㄕ、ㄖ、ㄦ”均为民国时期使用的“注音符号”,依次相当于当前使用的汉语拼音中的 “zh、 ch 、sh、r 、er”。这种注音符号目前台湾仍在使用。

【4】原书影未印出,似应为“作者”二字。

【5】原书影未印出,似应为“个例子”三字。

【6】“确”的异体字。


(原载《世界日报》 1934年11月3日 “国语周刊”第162期。宋希於先生提供。纪英楠先生录入并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