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进奏院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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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进奏院考

纪庸

  前言

隋唐时代,有所谓“朝集使”,每年入京报告地方政情,同时有“计账使”,任务为报告财政,此为当时中央及地方施政之联络者。但自节度使制演成藩镇,地方渠帅除亲自入京朝谒外,必要时常派“进奏官”入京,代表本人陈述一切。久之,遂在中央政府所在地设一常设机关,名为“进奏院”。有唐一代藩镇影响于政局者甚大,故进奏院在唐史上亦有重要关系,本篇略作探讨,要亦治唐代史者所乐闻吧?

二  进奏院

唐会要卷七八诸使杂录上:

“(大历十二年五月)其月十一日,诸道先置上都邸务, 名留后使,宜令并改为上都进奏官。”

又旧唐书卷十一代宗本纪大历十二年五月甲寅:

“诸道邸务在上都,名曰留后,改为进奏院。”

是知进奏院的前身乃是各藩镇在京邸所设的“留后”。所以又有“留后院”、“留邸”、“邸院”等俗称;如旧唐书卷一五四吕元膺传:“(元和)十年七月,郓州李师道留邸伏甲谋乱,初、师道于东都置邸院。”又如通鉴卷二三九元和十年八月则云:“李师道置留后院于东都都。”又杜牧樊川文集卷二十赖师贞除怀州长史条:“师贞主大藩留邸之事。”可算例证。自将留后院改为进奏院,留后也就改称进奏官、知进奏院官、进奏吏等称呼,普通以进奏官一名最常用。进奏院官,如前举唐会要所云,又同书卷七八大历十四年二月四日,有“准诸道上都知进奏院官,自今以后,不须□1正官”的敕令,则又可称为知进奏院官了。进奏吏的例子如通鉴卷二五八龙纪元年十一月,卷二六四天复三年二月,均有记载。此外,亦有仍呼为“邸吏”或留后官的,如册府元龟卷三一七宰辅部正直条所记与通鉴龙纪元年相同之事,就迳称为“邸吏”。而唐会要卷二十六笺表例,记会昌五年八月御史台的奏文,仍称进奏院官为“留后官”,这时留邸之名,早已改称了。

藩邸之置始于何时?留后一名究主何职?通典卷三十二职官十四都督条中述节度使云:

“若朝觐则置留后,择其人而任之”

又旧唐书卷一零四封常清传,记天宝时高仙芝为安西节度使,常清为判官,

“仙芝每出征讨,常令常清知留后事。”

又新唐书卷一四零崔圆传,

“杨国忠遥领剑南节度,引圆为左司马,知留后。”

这说明了初期藩镇所谓留后,都是他本人的代表,那么,在藩邸的留后,也是节度使本人的代表了。再说藩邸之始,考节度使之置,始于睿宗景云二年四月的河西节度使(据通典三二职官十四之说,他书也都差不多),后来玄宗时在边境置九节度一经略共为十使;开元二十二年,又置各道采访处置使,多由节度使兼(后改观察处置使),于是节度兼揽一道的军民财政大权。(据通典,“初节度使与采访各一人,天宝中,始一人兼领之”,各权集中,似在天宝,唯新唐书卷一零二张守珪传云:“开元二十一年,转幽州长史兼御史中丞、营州都督河北节度副大使,俄又加河北采访处置使”云云,显然的,这时节度和采访已集于一人之身了;似此情形,尚颇不少)。玄宗末年,天宝十四载安禄山变乱,先设河南节度采访处置使,以后各地逐渐置节度使、防御使、经略使等职,仍兼采访处置使、都团练使等,节度使之设,遂不限于边区,而政府大权,从此旁落于地方军阀之手!其后,节度使更兼御史台官,并得用御史为幕僚,盖朝廷为了怀柔地方武力,已是无所不至。柳宗元文集有“诸使兼御史中丞壁记”一文(卷六),说开元时已有此制,至天宝乱后,几乎无一使不兼御史中丞、御史大夫,如册府元龟将帅立功案:

“(刘玄佐)建中二年,加御史中丞,充宋亳颖节度使。”

“(李元谅)华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潼关防御,镇国军节度使。”

“(伊慎)蕲州刺史,充节度都知兵马使,﹍ ﹍以功拜安州刺史,兼御史大夫。”

更有兼监察御史、侍御史、殿中侍御史诸官的,新旧唐书例多不枚举。藩镇兼御史官,例纳“光台礼钱”,例如御史大夫须纳三十贯文,后减为十五贯文,册府元龟卷五一七振举条曾一一开列,这尤其坍尽了御史台的面子。总之,无非以武力、以利诱使这些御使老爷不说闲话罢了。至于节度使僚佐亦由御史充任,如山堂考索后集卷六御史台条云:

“至德后,诸道使府参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

说得很明白。此事至德宗时有诏禁止,唐会要卷六二御史台下出使条:

“元和七年闰七月敕,前后累降制敕,应诸道违法征科及刑政冤滥,皆委出使郎官御史,访察奏闻,虽有此文,未尝举职,外地生人之劳,朝廷莫得尽知。”

同书卷六零御史台上:

“长庆二年正月,御史中丞牛僧孺奏,诸道节度观察等使,请在台御史充判官,臣伏见贞元二年敕,在中书、门下两省供奉官及尚书御史台见任郎官御史诸司诸使,并不得奏请任使,仍永为常式,近日诸道奏请,皆不守敕文,臣昨十三日已于廷中面奏,伏请允许,举前敕不许更有奏请,制曰可。”

由此两条,我们可以知道外藩请调京官,美其名是监察地方,而事实上没作到,后来中央一度禁止京官外调,亦未生效,所以才又有牛僧孺的奏请。大约那时中枢官吏,已有很多人愿充藩镇的爪牙了。

当藩镇入朝或转任、辞职的时节,都要到中央去,他们为了方便,都在京师置有私第。此种私第,也有出自御赐的。如玄宗天宝间赐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第,又赐安西四镇节度副大使封常清第,录山之乱后,藩邸更多,竞为奢侈。册府元龟卷四五四将帅部奢侈条

云:

“马麟为四镇北庭行营节度使,﹍﹍在京师治第舍,尤为宏侈。初天宝中,贵戚勋家,已务奢靡,而垣屋犹存制度。﹍﹍及录山大乱之后,法度隳弛,内臣节帅,竞务奢侈。”

同书卷一一零帝王部宴享条及卷三八五将帅部褒异条记同样的事很多,都可以看出那时节度使们的豪侈无度。宋敏求的长安志卷七,并分记长安城中安禄山及马麟以下诸节度使的邸第地址,计有泾原郑颖节度使段秀实、剑南东川节度使王承业、魏博节度使史宪诚等多人。当时节度使多自禁军出身,而得职则往往由于贿赂,通鉴卷

二三太和元年四月条云:

“自大历以来,节度使多出禁军,其禁军大将资高者,皆以倍称之息,贷钱于富室,以赂中尉,﹍﹍然后得之。”

可见一斑。盖禁军领于宦官,皇帝觉得禁军将领既是亲信的人,便放到外边作节度。他们既和中官们熟识,当然要互相勾结,而私邸就是干这种事的总机关。旧唐书卷一一七崔宁传,宁代宗时为西川节度使,传中说:

“厚敛钱物结权贵,令弟宽留京师,元载及诸子有欲,宽恣与之。”

崔宁的弟弟当然就是在京负联络责任的代表了。

玄宗时初置节度,但以宰相大臣及亲王遥领者为多,唐会典卷七十八诸使中宰相遥领节度使条:

“开元十六年十一月,兵部尚书河西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萧嵩,除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节度如故,宰相遥领节度,自兹始也;至二十六年二月,中书令李林甫,遥领陇右节度使,天宝十载十一月,杨国忠又遥领剑南节度使。萧嵩以牛仙客为留后,李林甫以杜希望为留后,杨国忠以崔圆为留后。”

同书同卷亲王遥领节度使条:

“开元四年正月廿九日,郯王嗣直除安北大都护,充安抚河东关内陇右诸藩部落大使;陕王嗣昇为安西西都护,充河西道及四镇诸藩部落大使;﹍ ﹍ 亲王遥领节度,自兹始也。”

在“遥领”的情况下,“留后”是非常需要的,这是留后一职的起源。旧唐书卷二零零安禄山传:

“(天宝)三载,代裴宽为范阳节度河北采访,平卢军等使如故。﹍﹍常令刘骆谷奏事,﹍﹍骆谷奏事还,(还字,据新唐书增)先问十郎何言,有好言则喜跃。﹍﹍录山阴有逆谋,于范阳北筑雄武城,刘骆谷留居西京为耳目。

新唐书卷二二五上安禄山传亦云:

“录山有乱天下意,令麾下刘骆谷居京师,伺朝廷隙。”

刘骆谷已经成为安禄山的间谍,其本质即等于后来之进奏官。所谓十郎,即当时宰相李林甫。不过此时似尚无进奏院的设置。又旧唐书卷一五四吕元膺传:

“(元和)十年七月,郓州李师道留邸伏甲谋乱。初师道于东都置邸院,兵谍杂以往来,更不敢辨,因吴元济北犯,郊畿多警,防御兵尽戍伊阙,师道伏甲百余于邸院,将焚宫室。

宪宗时,有肃清藩镇的计划,淄2青节度使李师道乃于洛阳设置谍报机关,乘淮西节度使吴元济叛变时企图起事。这是藩邸充作谍报机关的最显著记载,与刘骆谷的事是一致的。

由上述约略知留后之置于玄宗,至进奏院的产生,如前所云是在代宗时代,是时当打乱之后,藩镇权势愈益加重,中央也极力羁縻他们。册府元龟卷一一零帝王宴享条记大历间屡赐诸大臣诸道及节度使飨宴,并加赏赉。同书卷三八五将帅部褒异条所记尤多。至宪宗后始稍加抑裁;文宗时,甚至诸将帅不得许可,不许入朝(见唐六典、唐诒令集等3),防备的可谓严密,也就可以证明中央地方关系恶化之深。代宗时既是中央与地方曲意结欢,因而交涉频繁,故进奏院之制始于此际。进奏院多在节度使的私邸,但雄藩枭将,也有另置的,宋氏长安志卷七至九记各藩进奏院址甚详,如安禄山等 ,皆另置院。进奏一词自然是指地方官上奏之意,柳宗元文集卷二六邠宁进奏院记:“皆院以备进奏”,可见的初意不过如是。

自代宗时设进奏院后,藩镇之数益多,宪宗时痛加裁并,兵权划归州郡,藩镇势弱,乃有一人领数节度之进奏官的事。然藩镇气焰,不久复炽,进奏院也随之增多,宋氏长安志所举当时进奏院数目,达五十二个之多。此数是否包括全部,尚不可知,但大体总差不多吧?

五代时,梁都汴京,后唐都洛阳,晋以后又迁汴京,移徙无常,其节度使例置进奏院于京师,还有不隶于藩镇的支郡,也可以在京师置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太平兴国七年十月条云:

“五代以来,支郡不隶藩镇者,听自置邸,隶藩镇者,则兼领焉。”

此条记事,可以参证山堂考索后集卷十二,及文献通考卷六十各进奏院条。五代时,往往将巨藩的州郡划出直属中央,据五代会要卷二四诸道节度使军额条,淄青节度使只领淄青登莱诸州,襄阳节度使僅领襄州,自4余都划归中央。宋氏长安志卷八次南平康坊条:“同、华、河中、河阳、襄、徐、魏、泾原、灵武﹍﹍进奏院。”这里面的同、华二地都是州,可以证明州郡进奏院的存在。考新唐书卷六十四方镇表说,华州扼长安之门,上元二年至广德元年置镇国节度使,兴元元年至贞元九年置潼关节度使,唐末昭宗光化元年至三年复置镇国节度使,中唯潼关节度使达十年,余均只三年。此外百余年,悉为中央直属州。或者在节度时期有进奏院,及节度使废,院仍存在。同州在至德元载置京畿节度使,同年,移属河中节度使,兴元元年,置奉诚军节度使,不久即废。至昭宗乾宁二年又置匡国军节度使,光化元年至三年,移属镇国军节度使,天佑三年再置匡国军节度使,其进奏院的存在情形,或与华州相似。

又后周之世,通鉴卷二九四显德五年八月甲申:“唐始置进奏院于大梁。”这唐指南唐,南唐在汴京置进奏院,表示他降伏了后周,成为周之藩属,这是特殊的例子。

进奏院的经费,大约均由藩镇或直属州来负担,至五代时,往往征之于民,册府元龟卷四八八邦计部赋税条云:

“广顺三年正月敕:青州在城及诸县镇乡村人户等,﹍﹍其六,别征进奏院粮课钱计递铺鞋钱分配县镇,今后并止绝,要即于州司公用钱内支遣。”

又五代会要卷二四诸使杂录亦云:

“显德五年四月六日敕:应诸道州府进奏,逐月令请俸料及纸笔等钱,宜令今后于本州公使钱内支给,不得分配人户及州县门户。”

由这些禁令,可以知道人民对进奏院的负担。

(未完)


纪英楠注:

【1】此字不易辨识,可能是“與”(“与”的繁体)。

【2】原书影为“溜”,应为“淄”,下文中均依此改。

【3】“诒令集”当为“诏令集”之误,“六典”可能也有误,但不知应为何字,只能存疑。

【4】“自”可能应是“其”。


(原载《东南日报》1949年2月6日第5版。宋希於先生提供。纪英楠先生录入)